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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計畫科
2024-02-07

113年彰化縣環境教育基金補助學校辦理臺美生態學校計畫即日起受理申請

一、 目的:
為促使學校以永續發展理念深植於學校經營與課程中,透過親師生組織生態團隊及執行生態學校7大步驟,以節約能源、省水、廢棄物減量等方案,達到保護資源、節省經費、提升家長參與及結合社區發展之目標,並啟發學生獨立思考、主動發現環境問題並嘗試解決的能力,特辦理本計畫。
二、 補助對象:
具「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人員之公立高中(職)、國中及國小。
三、 補助範圍
推動「臺美生態學校夥伴」認證之各項環境教育工作。學校依環境需求由12個環境路徑(交通、能源、水、氣候變遷、學校棲地、消耗與廢棄物、健康生活、健康校園、生物多樣性、永續食物、森林及水體保護)選擇一條或數條執行的路徑後,再依據各認證等級標準執行生態學校7大步驟(生態行動團隊、環境檢視、生態行動方案、監控與評估、連結教育課程、社區參與、生態宣言)。
四、 補助金額:
本計畫總補助經費40萬元(經費用罄為止)。
(一) 新申請、申請更高等級之認證或綠展延認證(須於網站送出申請)
1.申請銅牌標準: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
2.申請銀牌標準: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4萬元。
3.申請綠旗標準: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6萬元。
4.申請綠旗展延: 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6萬元。
(二) 前次未通過再次申請者
1.執行銅牌標準:每校至多申請1次,最高補助新臺幣1萬元。
2.執行銀牌標準:每校至多申請1次,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
3.執行綠旗標準:每校至多申請2次,最高補助新臺幣3萬元。
(三) 已通過認證續執行原等級認證者
1. 執行銅牌標準:每校至多申請1次,最高補助新臺幣1萬元。
2. 執行銀牌標準:每校至多申請2次,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
3. 執行綠旗標準:每校至多申請2次,最高補助新臺幣3萬元。
五、 申請方式:申請單位應先至「環境部臺美生態學校網站(https://ecocampus.moenv.gov.tw/)」註冊後,填具申請相關資料,於當年度四月三十日前親自送達或以掛號方式寄達環保局提出申請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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