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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環境教育培力計畫

簡介

計畫目標
協助社區透過環境調查,找出解決環境問題的方法,希望藉由環境調查與改造的方式,進行社區環境教育扎根工作。
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主辦單位: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
申請資格
(一)政府立(備)案之社區發展協會,且已有環保義工組織。
(二)未曾執行環保小學堂計畫、未通過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或未曾獲得國家環境教育獎之社區。
申請類型及條件
(一)單一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未曾執行本計畫之社區。
2. 執行本計畫累計未超過3年(含)之社區。

(二)聯合型:社區必須具有共同營造精神,提案時務必敘明所有社區共同執行項目與個別社區執行項目。(須符合下列全部條件者)
1. 擔任母社區者須於近10年曾參加過本計畫或相關類似計畫。
2. 執行「社區環境調查及改造計畫」累計未超過3年(含)之社區。
補助經費
本計畫經費補助額度:
(一)單一型: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5萬元。
(二)聯合型:每案最高補助40萬元。

執行議題
環境調查、組織培力、環境教育推廣、環境維護與管理、節能減碳、資源永續利用、環境保護與復育及其他環保議題。
成果報告
計畫完成後,編製靜態與動態成果報告,靜態成果報告含環境維護及推廣環境教育學習成果,每場活動請註明日期、主題、學習對象及人數、記錄學習的過程及成果等,並以文字、圖片或相片;動態成果報告則以影像編製3至10分鐘之影片,例如:具體展現本計畫之執行績效及亮點。

 

近三年成果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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