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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綜合計畫科
2024-04-08

轉知志願服務獎勵申請

一、依據志願服務獎勵辦法及彰化縣政府113年4月2日府社工助字第1130116338號函辦理。
二、依據志願服務法第2條規定:「本辦法獎勵之志工為從事志願服務工作,服務時數三千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及同法第5條第1項規定:「本辦法之獎勵等次如下:
(一)、服務時數三千小時以上者,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銅牌獎 及得獎證書。
(二)、服務時數五千小時以上者,頒授志願服 務績優銀牌獎及得獎證書。
(三)、服務時數八千小時以上者, 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及得獎證書。
三、符合前項規定之志工得填具申請獎勵事蹟表、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及志願服務申請獎勵名冊相關證明文件,請於6月30日前送本局綜合計畫科。
四、聯絡窗口:綜合計畫科 04-7115655分機116 林小姐。
五、請至本局網站下載:https://www.chepb.gov.tw/w5478374105618308247/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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